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咨询电话:028-87092207。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为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其中已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贯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共20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已录取人数

专业拟招生人数

专业剩余计划

020208

统计学

5

6

1

020209

数量经济学

4

4

0

0202J8

经济大数据分析

4

4

0

071400

统计学

7

7

0

合计

20

21

1

注: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三、复试

(一)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4月16日14:00-15:0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诚正楼1340室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2. 《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及证明材料;

3. 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材料的纸质版:

1)应届硕士毕业生:

(1)《2023年招收博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前学历为专科的考生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生证(含注册页,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请注意注册章需齐全);

(4)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籍并下载;

(5)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期间成绩单(盖章,收取原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

(1)《2023年招收博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前学历为专科的考生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教育部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并下载;境外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期间成绩单(盖章,收取原件)。

(二)网上缴费。

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生,加试不另外收费。本次复试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参加我院复试考生缴费时间:2023 年4月13日—4月16日24:00。考生可使用手机微信在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或使用电脑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进行缴费。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专业考核:统计学采取面试形式,经济大数据分析笔试+面试的形式[G1]笔试按规定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过程严格执行学校考务相关要求。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内容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满分为100分。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考核结果不计总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

(四)复试安排。

专业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考试科目

地点

统计学(020208)

面试

2023年4月17日(周一)14:00-17:00

经济统计学

柳林校区颐德楼H座5楼512教室

经济大数据分析

笔试

2023年4月17日(周一)9:00-12:00

统计计算和数据挖掘

柳林校区颐德楼H座5楼513教室

面试

2023年4月17日(周一)14:00-17:00

柳林校区颐德楼H座5楼513教室

笔试按规定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过程严格执行学校考务相关要求。

面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程序如下:

①考生自我介绍(中文,约2分钟)。

②抽题回答及自由问答。

③外国语测试。

④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⑤每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参加复试的教师当场独立评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 +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

注意:

(1)经济大数据分析专业,专业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2)统计学(020208)专业,专业考核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00%

四、录取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4.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优先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优先录取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7.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录取的解释工作,对于考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妥善的答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统计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