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本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19〕19号、财教〔2019〕25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学年无违纪记录,即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学科);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10月12日24:00—10月15日24:00,学生申请。请学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请,时间截止则申请通道关闭。

2. 10月16日-18日,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 10月19-20日日学院辅导员初审、班级公示

4. 10月21-25日学院资助专员复核、学院领导审核、学院公示

如遇特殊情况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处理完成

5.10月25日24:00,院系评审系统关闭,关闭后不能进行操作。

6.10月26日—11月5日,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将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教育部审核。

四、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基准,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将名额分配给各培养单位(详见学工系统国家助学金线上模块),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总金额相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等级。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8、2019、2020级本科生的国家助学金由各专业学院进行评审,2021级本科新生的国家助学金由通识教育学院进行评审。

请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申请,熟悉相关操作及时解答学生疑问,并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特困学生申请情况。

附件:助学金操作手册(学生、带班辅导员、审核专业、院系领导).rar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