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的要求,现就本校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帮扶名额及标准

我校2021届帮扶名额为147人,帮扶标准统一为600元/人。

二、帮扶对象

(一)帮扶对象主要为: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本人残疾、其他困难毕业生(可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上四种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二)按文件要求,应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帮扶全覆盖(统计学院共8人)。剩余名额的帮扶对象由各学院(中心)按照“适当兼顾、统筹平衡”原则,在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中筛选确定(统计学院共5个名额)。

三、申报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查看附件),并且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邮箱,要求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截止时间:4月30日。

(二)此次经费申报所有材料均需录入系统,请认真准确填写信息收集表,本次帮扶补贴需通过金融社保卡发放,请申报人确认具有社保卡,且在有效期内,如无金融社保卡的学生,请尽快办理,以便就业帮扶经费规范统一发放。

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信息收集表.xlsx

四种申请类型所需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