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院2015级本科生前三年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办法

由于2015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与以往年级有所调整,主要是一些课程类型的表述做了改变和课程框架做了调整,关于该年级的学业成绩排名,结合往年做法,在广泛征求2015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前三年学业成绩的计算范围

1、计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大类为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大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2、人才培养方案列出的前三年必修课程全部纳入计算范围。

3、转专业同学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一学年(包含小学期)的必修课程和进入现专业按规定补修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包含小学期)的必修课程纳入计算范围。

4、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所修读的课程不包括在内。

5、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成绩不计算。

二、学业成绩排名的方式

1、经济统计学专业、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专业分别按该专业总人数排名;其表述为“XX同学的学业成绩在统计学院XX专业2015级XX名学生中排名为XX名或前XX%”。

2、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实验班按经济统计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合计总人数排名;其表述为“XX同学的学业成绩在统计学院经管类专业2015级XX名学生中排名为XX名或前XX%”。


 




统计学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