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部分校外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今年部分校外奖学金评选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设奖单位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外奖学金类别

(一)铸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评选年度:2022-2023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本科生83名:一等奖13名,6000元/人;二等奖21名,4000元/人;三等奖49名,2000元/人;

(2)研究生22名:一等奖6名,10000元/人;二等奖16名,5000元/人。

统计学院推荐名额:本科生4人,研究生(硕士、博士)2

注:学校按照学院(研究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推荐名额分配,硕士、博士研究生从推荐的35名中差额评选出22名。

4.评选条件:

本科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年度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

(3)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包括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评奖年度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4)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在国家级各类科研、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优先考虑;

(5)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所受违纪处分已解除。

研究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按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博士研究生按科研能力择优推荐;

(3)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评奖年度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活动表现突出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报道或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者优先考虑;

(5)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所受违纪处分已解除。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奖学金进行申请

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1.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7日,学生网上提交申请,系统中“评选期间获奖情况、活动情况、科研情况、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字数控制在150字左右,相关支撑材料需上传完整;学院(研究院)推荐意见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填写,内容需明确评价参评学生的优秀表现和个人突出特点,字数控制在50字左右,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内容;

2.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0日,各年级完成评审推荐;

3.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4日,学院(研究院)评审及在本学院(研究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研究院)认真核实学生申报内容,如有错报、漏报、虚报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二)学校审核及公示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各学院(研究院)具体负责。

(二)已申请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校外奖学金的评选。

(三)奖学金证书将于奖学金颁奖典礼现场或视情况即时发放,奖学金的发放具体时间以出资方拨款时间为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5日